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技术标准、规范、规程,完成院下达的各项水务(水系、供、排水)专业规划设计、技术咨询、科研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、防洪评价和蓝线编制等任务,负责本所承担项目的进度、技术质量和归档工作;负责所内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以及考核工作;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